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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路集团举办《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二)》实务培训

9月7日,贵州公路集团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二)》实务培训,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德顺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曾智鸿参加培训。

培训邀请律师逐条解析了新司法解释中资质借用人直接请求权、转包违法分包救济路径、农民工工资清偿双重规则及代位权适用,并重点阐释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行使期限起算点、折价方式及债权受让人权利等细化规定,结合典型案例剖析裁判标准和实务应对策略。同时,讲座从资质管理、分包管控、招投标合规、合同价款条款设计等维度提出针对性风控建议。

培训强调,要准确把握该司法解释的核心变化,主动适配监管要求,分层级做好转训传导,着力提升全员法治思维,推动项目管理从“经验驱动”向“规则驱动”转变;各级负责人要切实强化物资采购、财务资金、设备租赁等关键环节的源头管控,严格审批程序,重视工程及财务资料归档留存;各单位须对照新规梳理实际施工人权利主张、工资清偿、优先受偿等高频风险点,健全纠纷应对机制,主动化解争议苗头,切实维护集团合法权益。

集团法务合规部、工程管理部、经营管理部、战略投资部、财务管理部,各分子公司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市场经营部、财务部、法务工作人员以及各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共300余人参加培训。